從2009年12月份起在我公司成立項目部的有關通知,所有各項目部及分公司在2011年2月份起前來我公司辦理有關手續,
1.安全協議
2.安全責任書
3.印章的更換和預留印簽的簽訂
4.簽訂公司的管理費的收費標準協議。
如未簽訂上述的四條手續的項目部,請盡快到我公司辦理上述相關手續。否則我公司不承認該項目部和分公司,以前辦出去的項目部和分公司盡快來我公司辦理相關手續否則作廢,昆明代開發票一切后果自負。
特此通知
從2010年2月8日起執行 陜西省神木縣東安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宣